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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储备人选的通知

来源:中国传媒大学    2015-04-03   作者: 浏览量:1870

近年来,我校在海外孔子学院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分别在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荷兰格罗宁根、巴西南大河州与海外高校或政府机构合作创建了孔子学院。目前,各项工作都在稳步推进,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产生了一定的海外影响。孔子学院事业历经十年,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式发展。去年9月,习近平主席和李克强总理分别发贺信,祝贺首个全球“孔子学院日”,高度赞扬孔子学院为推动世界各国文明交流互鉴、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发挥的重要作用,也为孔子学院发展提出更高要求。为确保我校孔子学院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汉办的有关要求,面向全校公开选拔巴西南大河联邦大学孔子学院及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储备人选。具体选拔要求及如下:

一、应聘者条件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光荣感和和责任感;关心和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2、年龄在3555周岁(含),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或副高以上职称,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副处级以上职务、具有管理经验和能力突出者优先考虑)。具有合格的领导能力和执行力。

3、精通英语或通晓驻在国语言,能够进行较好的沟通交流,了解所在国国情。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生活经历。

4、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沟通能力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及团队协作精神。性格开朗,身心健康。

5、具有丰富的国际汉语教学和管理工作经验。服从国家需要,遵守《孔子学院章程》,与外方友好合作,长期在各国孔子学院从事管理和教学工作,保证孔子学院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

6、能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二、相关事项

1、拟派时间及任期:拟派出时间为2015年暑期。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2、待遇及管理:在外工作期间,以国家汉办管理为主,其待遇按照《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

3、选派程序:应聘者经由所在部门批准,上交《申请表》,经过学校遴选后,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考试,通过者参加汉办组织的培训后,根据孔子学院工作安排派出。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方式:请将《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见附件)2015413日前发送电子版至annacuc@cuc.edu.cn,或发至学校办公信息平台文法学部汉语国际教育学院孙玉红处。申请表中未涉及的个人简历、获奖情况等信息可另附页填写。

附件+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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