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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巴西、塞尔维亚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储备人选的公告

来源:中国传媒大学    2016-03-22   作者: 浏览量:1496
 

近年来,我校在海外孔子学院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分别在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荷兰格罗宁根、巴西南大河州与海外高校或政府机构合作创建了孔子学院。目前,各项工作都在稳步推进,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产生了一定的海外影响。孔子学院十周年庆典时,习近平主席和李克强总理曾分别发贺信,高度赞扬孔子学院为推动世界各国文明交流互鉴、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发挥的重要作用,也对孔子学院发展提出更高要求。为确保我校孔子学院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汉办要求,现面向全校公开选拔巴西南大河孔子学院、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储备人选。具体选拔要求及如下:

一、应聘者条件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光荣感和和责任感;关心和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2、年龄在3555周岁(含),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或副高以上职称,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副处级以上职务、具有管理经验和能力突出者优先考虑)。具有合格的领导能力和执行力。

3、精通英语或通晓驻在国语言,能够进行较好的沟通交流,了解所在国国情。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生活经历。

4、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沟通能力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及团队协作精神。性格开朗,身心健康。

5、具有丰富的国际汉语教学和管理工作经验。服从国家需要,遵守《孔子学院章程》,与外方友好合作,长期在各国孔子学院从事管理和教学工作,保证孔子学院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

6、能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二、相关事项

1、任期:一般为2-4年,其中试用期1年。如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任期,应提前6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中方合作院校正式来函说明,报总部批准。具体派出时间根据各孔子学院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2、待遇及管理:在外工作期间,以国家汉办管理为主,其待遇按照《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

3、选派程序:应聘者经由所在部门批准,上交《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见附件),经过学校遴选后,报国家汉办,汉办审核通过后参加统一考试,通过者参加汉办组织的培训后,进入储备人才库,根据孔子学院工作安排派出。拟于3月底进行选拔考试、7月份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方式:请将《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见附件)于2016324日前发送电子版至annacuc@cuc.edu.cn,或发至学校办公平台“文法学部孙玉红处。初审通过上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申请表。申请表中未涉及的个人简历、获奖情况等信息可另附页填写。

 

联系人: 孙玉红

联系电话:65783750

附件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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