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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缴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来源:中国传媒大学校园网 2005-2-27

           
各位欠费同学:
  高等教育阶段,各类学生缴费(学费、住宿费等)上学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按规定缴费,是每个学生的义务,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一个重要体现。
  根据国务院、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学费、住宿费实行按学年收取。《中国传媒大学学费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两周内,应缴齐本学年学费(含申请学费贷款额度不足部分)。”对确有困难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学生学校实行了“每学年只可申请缓交一次,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现第二学期已开学,仍有部分同学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申请缓交的同学也已到规定期限。根据《中国传媒大学学费管理办法》规定“欠费学生在规定期限内,无特殊情况又不交学费者,不予注册,对两周内不注册的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
  各位欠费同学,为了不影响你的正常学业,请你务必在2006年3月10日前到财务处(5号楼305室)交齐学费、住宿费。把款已存在校园卡上的同学(因存款不足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存款等原因银行无法划卡)请自己持卡到农行把款转到学校的帐户上(学校帐号:043301040000136)。
  我们希望各位欠费同学按时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财务处联系电话:65779447

                           中国传媒大学财务处
                             200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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