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国传媒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我校《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

    主要任务和要求:

    1、按照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今年的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

    2、在今年的“制度建设年”中,按照我校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要求,制定和完善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使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

   3、加强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的督促检查。上半年召开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专题工作会,汇报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中规定任务的完成情况,交  流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牵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监察处)

    协办单位:党委、校长办公室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苏志武、刘继南、李焕生同志负责

二、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主要任务和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主体“五三三二”①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一岗双责”。

    2、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针对单位的不同特点和所承担工作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学校领导与学院、部、处、直属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继续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预防和纠正分管范围内的不正之风。

    3、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好责任制向基层单位延伸工作,学校党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与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各学院、各直属单位、各部(处)的领导班子主要成员也要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负全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到人。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在落实任务中,要做到细划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落实责任目标的保障措施。

   4、做好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检查工作。11月份学校党政“一把手”听取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听取主管单位(部门)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全面检查总结后向教育部会报。

    5、抓好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坚持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原则,对贯彻责任制不力、对不正之风放任自流,发生重大腐败问题的单位,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6、精心组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4月初,召开全校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纪工委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

    7、纪委协助党委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并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牵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监察处)

      协办单位:党委、校长办公室、组织部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苏志武、刘继南、李焕生同志负责

    三、进一步规范管理运行机制

    1、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强化岗位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②制度,并向二级单位延伸,注重从程序上保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2、认真落实学校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运行机制。认真执行《中国传媒大学内部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切实加强学校重大决策、措施、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重要监察事项的监察。

    牵头单位:党委、校长办公室、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处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苏志武、刘继南、李焕生同志负责

四、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教育

    主要任务和要求:

    1、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党课、专题学习、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分层次,抓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活动。

    2、组织开展“四大纪律、八项要求”③、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领导干部《六不准》④规定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干部要做到知任明责、知法明纪,恪守廉洁自律。

    3、上半年教育部将对直属高校对落实“六不准”情况进行检查,校、处两级领导班子要按规定召开落实“六不准”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按照分工每个常委参加一至两个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检查指导处级领导班子的廉洁自律工作。

牵头单位:宣传部、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处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苏志武、田维义同志负责

   五、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

    1、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我校《党内监督的暂行办法》,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2、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中纪委有关不许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兼职取酬,不许参加赌博五条规定⑤等情况的监督,发现违纪问题及时处理。

   3、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纪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按要求进行述职述廉。继续对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按有关程序进行函询,或查实后进行诫勉谈话。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

     协办单位:党委、校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苏志武、刘继南、李焕生同志负责

    六、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主要任务和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传媒大学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深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改革,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选举、公开招聘、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前试用期等改革措施和制度的落实工作。

     2、认真落实学校管人、财、物等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任职轮岗交流制度。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坚持由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监察处等部门参加的干部工作监督联席会制度。

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处、人事处

校领导:苏志武同志负责

七、完善人事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主要任务和要求:

    1、协助组织部贯彻落实《中国传媒大学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

    2、继续完善人事管理工作制度,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结合学校实际做好新一轮的岗位聘任工作。完善人才选拔、评价、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防止和纠正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牵头单位:人事处

    协办单位: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刘继南同志负责

    八、严肃招生考试纪律,实行“阳光招生”

主要任务和要求:

    1、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和招生工作的“六不准”⑥。继续完善艺术类等招生工作制度和录取工作程序;坚持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效制度和做法,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博士、硕士)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2、严格执行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严肃纪律,加大考场、考试、阅卷、登分、投档、录取等环节的管理监督力度。

    3、以信息公开、结果透明、程序公开、操作规范为目标实行“阳光招生”,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举报“六公开”。

    4、坚决贯彻《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行为,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牵头单位:招生办、研究生处(部)、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处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苏志武、高福安、任金州同志负责

    九、防止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主要任务和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毕业生就业政策,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就业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牵头单位:学生处(部)、研究生(院)(部)

     协办单位:各学院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田维义、吕学武同志负责

十、加强收费管理,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

主要任务和要求:

     1、做好各级各类收费立项、收费标准的清理工作,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2、坚持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实施“阳光收费”,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

     牵头单位: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

     协办单位:财务处、纪委、监察处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丁俊杰同志负责

十一、在基本建设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

主要任务和要求:

     1、完善学校基本建设工程方案立项、招投标管理办法、施工质量管理、投资控制、工程决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修缮工程的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修缮工程方案的拟定、预算投资、建筑材料、施工质量、合同管理等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监督。

   2、贯彻执行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在基本建设中实施“阳光工程”的意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阳光工程”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基建处、后勤处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于利同志负责

十二、做好教学仪器设备、大宗物资、教材、图书的采购管理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1、认真落实《中国传媒大学政府采购实施管理办法》,完善采购工作实施办法,建立规范有序的采购运行机制。严格执行《中国传媒大学教材采购和发行工作办法》、《中国传媒大学图书文献采购办法》、《中国传媒大学图书文献采购人员工作细则》等。

    2、做好教学仪器设备、大宗物资采购的调研论证,认真执行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招标、评标、中标、合同签约定货等工作程序,采购的物品争取最佳性价比。

    3、教学仪器设备、大宗物资、教材、图书采购等工作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群众的检查与监督,堵塞商业贿赂的漏洞,做到廉洁、高效。

    牵头单位:资产处、教务处、图书馆、后勤实业总公司

    协办单位:财务处、审计处、纪委、监察处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高福安、于利、丁俊杰同志负责

    十三、严格财务管理,做到“收支两条线”

主要任务和要求:

    1、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规范预算管理,健全财务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监管机制,做好学校年度财务的预决算和财务公开工作。

    2、在进一步清理各种类型“小金库”和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等问题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3、严格执行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做到开源节流、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牵头单位:财务处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处、审计处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丁俊杰同志负责

    十四、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1、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度,加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研究制定《中国传媒大学无形资产管理办法》,修订《中国传媒大学设备购置管理办法》,成立设备购置委员会。

    2、加强办公用房、仪器设备等不动产的管理,严格执行废旧物资设备报废制度。

     牵头单位:资产处

     协办单位:财务处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丁俊杰同志负责

十五、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

    主要任务和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北京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和《中国传媒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

     2、推行校属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校办产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承诺制度,签订经济责任书,完善领导干部任职、离任等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3、加强对财务预算、决算和大额度财务收支、物资采购、基本建设、修缮工程、资产管理等重点资金审计,实行审计及审计结果公示制度。

     牵头单位:审计处

     协办单位:组织部、财务处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丁俊杰、袁军同志负责

十六、继续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1、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程序,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凡是关系学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事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事项等,都要公开。

     2、公开招生考试政策、纪律规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的项目标准和各类招生录取结果,公开基建修缮工程、教学仪器设备大宗物资采购、财务收支等情况。

     3、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构建校务公开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抓好各学院、各处(室)院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牵头单位:党委、校长办公室

     协办单位:工会、纪委、监察处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田维义、任金州同志负责

十七、进一步加强后勤实业总公司的管理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1、完善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的力度。

     2、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加强“一岗双责”、民主监督、财务监管等项工作,继续完善责任制向各服务中心的延伸工作。

     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4、加强对后勤实业总公司所属各服务中心的物资采购、库房管理、财务管理、收费等工作的监管和规范,做好督促检查。

牵头单位:后勤实业总公司

协办单位:后勤处、财务处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于利同志负责

     十八、做好校医院药品、设备等采购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1、认真落实《中国传媒大学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工作办法》,、按规定开展药品、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招标工作,加大财务监督力度,预防采购中产生的腐败问题。

      2、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校医院

协办单位:财务处、资产处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于利同志负责

十九、加强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1、认真落实科研经费使用制度,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2、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杜绝浪费,预防和纠正在科研经费使用中不按规定开支、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现象。

牵头单位:科研处

协办单位:财务处、有关学院、部(处)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苏志武同志负责

    二十、规范学术行为,加强学术道德教育

     主要任务和要求:

     1、制定《中国传媒大学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实施办法》和《中国传媒大学关于处罚学术不端行为的意见》。

     2、加强学术道德教育,落实学术管理制度,认真查处违规行为,预防和纠正学术活动中的不正之风。

    牵头单位:科研处、研究生院

    协办单位:教务处、人事处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苏志武同志负责

二十一、加强出版、节目制作、信息技术等公司校产的管理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1、加强校办企业管理,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营之间的制衡机制。

    2、积极推进校办企业现代化制度建设,完善校办企业关于财务管理、预决算、投资、资产处置、融资、持股、采购、销售等重要经济制度和用人制度。

    2、出版、节目制作、信息技术等公司校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强化廉洁经营和依法经营的意识,贯彻落实中纪委提出的“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规定敗?/P>

牵头单位:发改委、出版社、各节目制作中心(公司)

协办单位:财务处、审计处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丁俊杰、袁军同志负责

     二十二、贯彻执行处以上领导干部报告重大事项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

     主要任务和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2、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按照制度如实申报个人收入。

     3、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瞒报、漏报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党委、校长办公室、纪委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苏志武同志负责

二十三、认真执行礼品登记制度

     主要任务和要求:

     1、认真落实礼品登记制度。

     2、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党委、校长办公室

     协办单位:、外事处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田维义同志负责

    二十四、从严治校,规范管理,落实会议、领导干部出国访问等规定

     主要任务和要求:

     1、树立依法治校、从严治校、建设节约型高校的理念,实现学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坚持会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审批程序。

     3、领导干部出国访问,要严格按照各项规定执行。

     牵头单位:党委、校长办公室、外事处

     协办单位:组织部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刘继南、田维义、任金州同志负责

    二十五、做好信访和查办案件的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1、以查办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纪律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处基建修缮工程建设、学生用品购销、教材出版、图书教材、药品、仪器设备等工作中收受商业贿赂的案件;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案件;查处招生、考试、收费中徇私舞弊、严重损害教育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加强对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追究。

    2、认真受理核查信访举报的问题,每一个信访举报件都有明确的处理意见。信访工作情况每学期至少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汇报一次。

    3、通过信访举报发现案源,集中力量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4、重大、复杂案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落实校领导对有关案件的议定事项,严格依法、依纪办案,提高办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对典型案件,要重视总结经验教训,在分析案例的基础上提出加大治本力度的措施。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

    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李焕生同志负责

二十六、构建全校党风廉政宣教“大格局”

   主要任务和要求:

    1、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课、专题学习、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分层次,抓重点,有针对性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活动。

    2、按照北京市教育工委的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党章,以“认真执行财经纪律,规范管理,从严治教”为主题,在56月份,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月教育活动。通过党政领导上党课、业务主管部门宣讲财经纪律和法规、学习宣传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剖析违纪案例、全面清理各级各类各种名目的“小金库”,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特别是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防止违反财经纪律和法规问题及职务犯罪的发生。

    3、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宣教大格局的作用,运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教育,积极推动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宣传部

    协办单位:组织部

    完成时间:全年

    校领导:李焕生、田维义同志负责

 

注:

①“五三三二”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党政正职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要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组织分解当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每一个成员的具体责任和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亲自主持召开两次以上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研究和安排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阅批重要信访件,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亲自检查一至两个下属单位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对需要追究的要落实责任追究;亲自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至少参加一个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副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工作分工,负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要做到“三个抓好”,即:一是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二是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

牵头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要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结合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必须从自己的业务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作出具体安排,真正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必须与各协办单位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责任追究问题。各协办单位要服从牵头单位的协调指导并积极主动配合工作,切实做到“两个确保”:一要明确协办单位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责任主体到位,二要结合自己的管辖范围、业务特点,确保协办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②“三重一大”

“三重一大”是指学校、校属处级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③“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纪委三次会议提出的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尤其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允许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为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④“六不准”:

中共教育部党组为加强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于部思想作风建设,针对目前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央关于党员领导于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提出和重申以下“六不准”:

(一)不准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

(二)不准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三)不准配偶、子女、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于部职务的影响谋取私利;

(四)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越权干预招生录取、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评审等工作正常开展;

(五)主要领导不准担任社会上经营性实体的独立董事;

(六)不准擅自决定学校对外融资或进行股票和风险性债券投资。

⑤中纪委的“五条规定:

中纪委五次全会提出对顶风违纪有下列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一是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二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三是放任、纵容配偶子女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四是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五是参加赌博特别是到国(境)外赌博的。

⑥“六公开”、“六不准”:

教育部3月26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建立和完善“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在今年高校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

“六公开”

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六不准”

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