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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处办公室

          

为精简机构,减少人员,提高效率,我校实行纪委、监察处 合署办公的体制。

   纪委

“纪委”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简称。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党的各级委员会中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纪委的主要任务是:

1、  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做出维护和贯彻执行党纪的决定,保证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协助党委搞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党章规定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进行监督和检查。

3、  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法规的案件,按照批准权限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对党员的处分。对党员的违纪案件查处工作,按分级办案的原则给予指导。

4、  接待党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5、  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有重点地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委提出建议。并且做好“校务公开”的监督工作

6、  加强纪检工作队伍的建设,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做好纪检工作。

7、  会同组织部、宣传部,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对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遵守纪律的教育、民主法制等教育。配合组织部搞好干部的考核工作。

8、  完成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处 

 监察处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精神,在企事业单位内部设立的行使监察职能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督促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贯彻执行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   情况,督促其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

 

2、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廉政法规、制度的情况,促进监察对象廉洁从政。

 

3、督促监察对象勤于政务,讲究工作效率,检查和纠正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加强勤政建设。  

 

4、  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监察对象依法从政、廉政勤政意识。

 

5、受理群众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控告和检举。

 

6、对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仪器设备大宗物资采购等依法监督。

 

7、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案件,严肃惩处各种腐败行为。

 

8、受理监察对象对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

 

9、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国传媒大学2006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

   2006年中国传媒大学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 决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落实我校《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构建和谐校园,促进我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一、结合建立健全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协助党委落实我校《〈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

1、明确今年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的工作任务。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工委、市教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我校党委已制定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提出了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对2005年至2007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做出具体安排。按照落实《〈实施纲要〉具体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切实抓好落实。

2、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加大防治腐败的力度。

建立健全共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重点必须落实在建立各种有效的制度上,这是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与惩防体系的结合点。在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中,重点抓好制度建设的检查监督工作。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机制、较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使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真正走上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2006年作为“制度建设年”,各单位按照“有的放矢、切实可行、阳光建制、改革创新”和《〈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中《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认真抓好制度建设工作。

今年制度建设的重点:一是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建立决策追究制度;完善“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并向二级单位延伸,注重从程序上保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加强管人财物等重点单位和部门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运行机制。要在进一步清理“小金库”和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等问题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收支内控制度。三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和办法,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加强管理监督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学校的重大决策、措施、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监察,确保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

3、做好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的督促检查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上半年召开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专题工作会,汇报交流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中规定的任务完成进展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二、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完成

1、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主体“五三三二”的工作要求,明确学校党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各自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明确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领导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切实做到校、院处两级责任主体到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业务,也要抓廉政,带好队伍,抓好行风。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好责任制延伸的落实工作,各学院、各直属单位、各部(处)的领导班子也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到人。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在落实任务中,要做到细划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落实责任目标的保障措施。每一个单位都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纳入本单位基本工作制度当中。

2、做好反腐倡廉的组织协调工作

今年围绕廉政教育、制度建设、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纠风、查办案件等工作,重新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针对单位的不同特点和所承担工作职责,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继续坚持学校党政领导与各学院、直属单位、部(处)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预防和纠正分管范围内的不正之风。坚持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原则,要严格执行纪律,对贯彻责任制不力,对不正之风放任自流,发生重大腐败问题的单位,要严格责任追究。

3、精心组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校党委计划在4月上旬,召开全校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今年教育部、北京市教育纪工委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

4、做好落实责任制的专项检查工作

协助党委做好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年底前,各学院、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并把书面自查报告报纪委。按照责任制的分工,11月份纪委领导和学校

党委常委对其分管单位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听取汇报。管人、财、物等重点单位和部门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是今年检查的重点。检查可采取书面汇报、口头汇报、组织小型座谈会、深入部分单位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检查的情况要向党政一把手汇报,提出意见建议。

三、加强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1.认真学习党章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课、专题学习、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分层次,抓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活动。处级以上干部要带头学习好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学习贯彻党章和“八荣八耻”荣辱观的要求,落实到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各个方面。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月教育活动。

按照北京市教育工委的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党章,以“认真执行财经纪律,规范管理,从严治教”为主题,在56月份,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月教育活动。通过党政领导上党课、业务主管部门宣讲财经纪律和法规、学习宣传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剖析违纪案例、全面清理各级各类各种名目的“小金库”,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特别是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防止违反财经纪律和法规问题及职务犯罪的发生,确保学校教育资金安全和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3.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六不准”规定,做到知任明责、知法明纪,恪守廉洁自律。要严肃查处有下列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一是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违反廉洁自律五条规定的行为;二是认真清理检查领导干部兼职问题,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职取酬问题。上半年教育部将对直属高校落实“六不准”情况进行检查,按照部里的要求,对领导干部有上述问题的,要及时提醒促其尽快纠正,发现严重违纪问题,严肃按党纪处理。

4.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

协助党委宣传部广泛宣传廉政文化,传播廉政知识,弘扬廉政精神,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在今年的反腐倡廉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中,把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作为专题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

四、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提高整体效能。

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国传媒大学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暂行规定》,开展好党内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校纪委委员、党总支纪委委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资源,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2、落实《中国传媒大学内部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强化行政监察,加强学校重大决策、措施、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重要监察事项的监察。

3.落实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有关规定。

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纪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干部的年度考核中,按要求进行述职述廉。继续对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按有关程序进行函询,或查实后进行诫勉谈话。

五、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切实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

1.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收费立项、收费标准的清理工作,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持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实施“阳光收费”,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

2.严肃考试纪律,加强“阳光招生”的监察工作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招生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继续改进对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执法监察工作,严肃考试纪律,加大考场、考试、阅卷等环节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监察工作的办法。在整治各类考试环境,严肃考试纪律,加强监督管理。

以信息公开、结果透明、程序公开、操作规范为目标实行“阳光招生”,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举报“六公开”。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领导干部和教师,继续签订《招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要进一步完善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和违纪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公正透明、有效监督的长效机制。

3.落实基建修缮工程、大宗物资采购管理监督制度

加强对基建修缮工程方案的拟定、预算投资、建筑材料、施工质量、合同管理等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监督,确保“阳光工程”在基建修缮工程中落到实处。加大图书教材、药品、仪器设备等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的管理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工作制度,严禁各种形式的回扣。

4.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传媒大学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在干部的选拔、考察、竞聘上岗、确定人选、公示、任免决定等环节实行全程参与和监督。

5.预防和纠正学术腐败

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建设,通过完善学术、科研经费管理监督制度,有效的监督和对违规行为的问责查处,预防和纠正学术活动中的不正之风。

6.进一步加强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牵头单位落实工作职责,加快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建设,要以教育收费、招生、基建工程、财务、干部选拔任用为重点,构建校务公开、党务公开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好各学院、处(室)院务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

六、落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认真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1.坚持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继续认真落实北京市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北京教育系统纪检监察转办信访案件管理办法》,按照信访工作规定,确定完善责任、预警、应急、协调、督察和预防等六个方面信访举报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信访投诉问题的定性定量分析,既要严肃查惩处违法违纪人员,又要注意保护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要畅通校内举报箱和网上举报、电话举报的渠道,坚持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信访举报件调查处理要责任到人,做到每一个举报件都有明确的处理意见。对信访举报中涉及到管理工作方面的问题,积极和有关方面沟通,进一步改进工作。

2.严肃党纪政纪,积极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按照“惩治腐败、优化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办案指导思想,以查办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纪律案件为重点,坚持主动出击,严厉查处基建修缮工程建设、学生用品购销、教材出版、图书教材、药品、仪器设备等工作中收受商业贿赂的案件;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案件;查处招生、考试、收费中徇私舞弊、严重损害教育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严格依法、依纪办案,提高办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继续坚持“对重大复杂案件,凡是案发原因未找准的、应汲取的教训未终结的、整改措施未落实的、应追究的责任没有追究的,都不能视为办案工作的结束”的做法,认真搞好整改工作,发挥办案的教育、预防、改进工作的治本作用。

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充实调整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成为加强学习、真抓实干、严格自律的模范。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参观考察等形式做好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增强树立新意识、新观念,以适应形势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了开阔视野,拟组织学校纪委专兼职委员培训和外出考察,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北京市高校教育纪检监察研究会片组会的安排,积极参加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课题调研。

2.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纪检监察部门肩负维护党纪政纪、实施内部监督的重任,要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协助党委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规定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监察工作,加强从决策到执行各个环节的监督。

 

 

 

200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