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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之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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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纪委、监察处主办 |
| 您的位置:首页>关于我们 | 2004年4月2日 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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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处办公室
为精简机构,减少人员,提高效率,我院实行纪委、监察处 合署办公的体制。
“纪委”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简称。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党的各级委员会中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纪委的主要任务是: 1、
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做出维护和贯彻执行党纪的决定,保证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协助党委搞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党章规定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进行监督和检查。 3、
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法规的案件,按照批准权限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对党员的处分。对党员的违纪案件查处工作,按分级办案的原则给予指导。 4、
接待党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5、
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有重点地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委提出建议。并且做好“校务公开”的监督工作 6、
加强纪检工作队伍的建设,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做好纪检工作。 7、
会同组织部、宣传部,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对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遵守纪律的教育、民主法制等教育。配合组织部搞好干部的考核工作。 8、
完成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处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精神,在企事业单位内部设立的行使监察职能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督促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贯彻执行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
情况,督促其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
2、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廉政法规、制度的情况,促进监察对象廉洁从政。
3、督促监察对象勤于政务,讲究工作效率,检查和纠正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加强勤政建设。
4、 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监察对象依法从政、廉政勤政意识。
5、受理群众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控告和检举。
6、对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仪器设备大宗物资采购等依法监督。
7、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案件,严肃惩处各种腐败行为。
8、受理监察对象对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
9、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04年中国传媒大学纪检监察工作总的任务和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委、市教育纪工委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治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改革与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1、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要求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立意高远,论述深刻,内容丰富,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的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指导实践,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全校处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坚持求真务实方面存在的“十个问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找差距,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校党委拟在3月份召开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和中纪委三次全会、教育部纪检组、北京市纪委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认真组织开展“两个条例”的学习活动。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通知”的要求,把学习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3、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纪律教育,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的工作格局。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求真务实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这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纪委要在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的格局中积极主动地工作,要采取综合措施,整合各种资源,发挥整体效能。要把思想教育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各个环节,运用自身的优势,积极开展共产党员的示范教育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别要重视加强正面宣传教育,结合今年第20个教师节和50周年校庆的纪念活动,宣传新风,弘扬正气,引导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 4、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月”的各项活动。 实践证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月活动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一个好形式。今年要重点抓好以“求真务实、办学为民”为主题的教育宣传月活动。教育宣传月的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二、继续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 1、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统一领导是核心,党政齐抓共管是关键,纪委组织协调是保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纪委要积极开展组织协调,推动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今年拟制定组织协调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2、抓好任务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落实责任制,关键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使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重新修订学校党委常委的任务分工,明确牵头单位、协办单位的任务。二是抓好责任考核,做到功过分明,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采取召开座谈会、听汇报等方式对二级学院、牵头单位、协办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重点抽查。三是抓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对贯彻责任制不力,不正之风严重,发生重大腐败问题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3、继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学校党委常委与二级学院、部、处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于提高领导干部贯彻责任制自觉性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今年增加了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各单位和部门领导的任务和责任的内容。在3月下旬我校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学校党委常委和二级学院、部、处主要负责人签订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纪委三次会议提出的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尤其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允许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为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2、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从我校实际出发,针对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工作,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要继续实施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和戒勉谈话制度,实行新任领导干部签定廉政承诺书制度。做好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加强行风建设,深入推进纠正不正之风和专项治理工作 1、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 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今年全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中纪委、教育部和北京市的工作部署,继续落实已有的各项治理措施,坚决制止乱收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如有发现,坚决处理。完善学校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加强正面宣传和政策的解读,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收费检查监督制度。 2、坚决纠正招生考试、录取中的各种不正之风。 坚持依法治招、从严治考,综合整治招生考试环境。要切实加强招生考试纪律监督管理,严格考场、考试、阅卷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继续加大对艺术类、本专科生的招生执法监察工作力度;研究探索研究生、成人教育等招生监察工作的路子。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继续加强考风考纪的监督管理。 3、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建设。 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有效监督,严格规范学术行为,认真纠正学术活动中的不正之风,预防和打击学术上出现的各种腐败现象。 五、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 1、认真贯彻“三重一大”制度。 为了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实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遵照北京市教育纪工委要求我校制定了《中共北京广播学院委员会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校属处级单位党政领导成员要按照《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规定。 继续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意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规定,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参与监督的有效机制和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机制,规范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防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积极推进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戒勉谈话和纪委书记同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3、进一步落实校务公开监督制度。 校务公开要以规范化和制度化为重点,并不断向校属处级单位推进,促进依法治校。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健全校务公开监督制度,提高公开质量,不断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 六、认真做好信访举报,查处案件工作 1、坚持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 继续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坚持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利用举报箱、举报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认真受理、及时核查群众举报的问题,要通过信访举报发现案源,严肃处理打击举报人的行为。进一步健全信访举报处理机制,保证信访举报的事项能及时处理,凡是署名的举报信都要给予答复。 2、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 查办案件是落实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也是惩治腐败,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在案件查处中,要严格依法依纪办案,不断推进案件的查处,全面履行惩治腐败和保护干部两种职能,确保办案质量;加强案件审理,使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对于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要深入剖析发案的原因,提出预防措施,以此进一步改进工作。 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注重学习,加强思想、组织、业务建设。 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思想作风建设放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首位,加强理论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树立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要加强业务培训;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要保持积极上进、团结奋进的精神状态,以适应新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2、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调查研究工作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以改革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参与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纪检研究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关理论研究,校纪委委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纪检委员和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也要自觉抓好学习和调研,努力使今年的工作不断有新的创造和发展。
2004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