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备党员犯了错误应怎样处理? 预备党员因冤假错案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纠正后其 党籍应怎样计算?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不是党纪处分?  

答: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4月印发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问答》中说:“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一样,必须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如果违犯了党的纪律,应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的处理。”即:预备党员犯了一般性错误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犯了比较严重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延长其预备期;犯了严重错误不能继续作预备党员的,就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预备党员因冤假错案被取消了预备党员资格的,案件纠正后,其党籍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具体处理。 (一)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一直表现好,现在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恢复其预备党员的资格,并按照党章规定办理转正手 续,党龄从原转正时间算起; (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一度表现不够好,但是后来有所转变,现在具备党员条件的,也可以考虑恢复其预备党员资格。 但是,其党龄应从党委批准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三)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一直表现不好,或者后来犯了其他错误,仍不具备共产党员条件的,不能恢复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被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不是一种处分。因为,预备党员还没有正式取得中国共产党党籍。 党内处分只适用于正式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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