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党章规定党组织可以“向党外组织建议撤销党外职务” 对此应怎样理解和执行?
答:我们党成为执政党以后,许多党员担负着国家行政机关、 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的各种领导职务。因此,当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犯了严重错误,需要撤销其行政领导职务 ,时,党组织就应当在对其进行党纪处分的同时,向党外组织作出撤销其行政领导的建议,由党外组织按照行政部门执行行政纪律处分的有关规定,作出决定和进行处理。但是,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也不是全部都要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行政领导职务,是否要提出这项建议,应根据其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影响等具体情况确定。凡是需要“向党外组织建议撤销党外职务”的,应将这一建议写在对党员的党纪处分决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