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传媒大学委员会
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好地落实党的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要求,实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遵照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北京市纪委、市教育纪工委的要求,结合北京广播学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三重一大”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学校、校属处级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一) 重大决策
在学校工作中,凡涉及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属于重大决策。
1、学校的重大决策主要包括:
(1)学校办学方针和指导思想;
(2)学校发展的方向、目标、规模、规划;
(3)学校党政年度工作计划;
(4)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
(5)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
(6)重要规章制度制定与修订;
(7)学校的预算和基本建设;
(8)招生计划及招生原则;
(9)师资队伍建设;
(10)机构设置;
(11)国内外重要合作与交流事项;
(12)校办产业的开发和产权变动;
(13)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2、校属处级单位重大决策包括: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
(2)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
(3)改革方案,改革措施;
(4)本单位发展规划;
(5)党建工作、德育工作、学生培养;
(6)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实验室建设;
(7)师资队伍建设,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等;
(8)人员的奖惩和奖金发放议定;
(9)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修订;
(10)人事安排;
(11)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12)本单位产业的经营;
(13)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二) 重要干部任免
1、学校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学校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任免、校办企业负责人的任免、合资和股份制企业中校方董事、经理的推荐。
2、校属处级单位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本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意见。
(三) 重要项目安排
1、学校重要项目主要包括:
(1)50万(含5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的立项;
(2)50万(含50万)元以上的基建、修缮项目;
(3)50万(含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项目;
(4)国内外合资的重大项目及对外投资项目;
(5)“211工程”、“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
2、校属处级单位重要项目主要包括:
(1)投资在10万(含1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
(2)投资在5万(含5万)元以上的修缮项目;
(3)3万(含3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项目;
(四) 大额度资金使用
1、学校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
(1)学校每年经费的预算、决算;
(2)教职工的各项福利津贴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3)50万(含50万)元以上资金使用;
2、校属处级单位的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
(1)本单位每年经费的预算、决算;
(2)教职工的各项福利津贴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3)学院及教辅单位2万(含2万)元以上的资金的使用;
(4)党政机关处级单位办公经费1万(含1万)元以上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会议参与人员
1、学校参与决策会议的人员:
凡列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要按照我校制定的《中共北京广播学院委员会关于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中共北京广播学院委员会关于任免处级干部的规定》、《北京广播学院关于重大项目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规定,根据不同决策的内容,分别由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按有关程序讨论决定。根据决策内容,除党委委员、党委常委、校长办公会成员按规定出席外,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决策会议。
2、校属处级单位参与决策会议的人员:
校属处级单位的决策会议及参与人员按照《中共北京广播学院委员会关于系、部、处党政联席会议的规定》等文件的规定执行(原规定“系”即为现在的二级学院)。
三、集体决策的形式
决策时要做好准备,参与决策的人员应该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然后进行决策。集体决策的形式有:
1、口头表决;
2、举手表决;
3、投票表决。
四、决策的程序
1、党委会、党委常委会的决策程序:
学校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程序按照《中共北京广播学院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北京广播学院委员会常委会议事规则》所制定的原则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步:提出议案。确定议案前,要进行调查研究、论证,议案一般在一周前提出;
第二步:确定议题。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充分酝酿后的议案方可作为议题提交会议讨论;
第三步:会议讨论。党委书记主持会议对议案充分讨论;
第四步:进行表决。党委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党委常委会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常委到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到会)方可对议案表决;
第五步:通过表决。超过应参加会议人数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的议案方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第六步:详细记录。记录表决结果时要详细记录不同意见。
2、校长办公会的决策程序:
校长办公会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3、校属处级单位的决策程序:
第一步:根据工作需要,经党政主要领导充分酝酿后,提前一周提出议案;
第二步:由党政联席会议对议案充分讨论,意见基本一致后再分别提交有关党、政会议按有关程序决策;
第三步:详细记录会议情况特别要注意记录不同意见。
第四步:重要项目决策意见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五、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
1、要把“三重一大”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2、对未执行“三重一大”规定的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