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告研究院发布《2014年中美移动互联网调查报告》

来源:广告学院浏览次数:713发布时间:2014-11-25

(通讯员 陈怡)11月19日,国家广告研究院在北京发布《2014年中美移动互联网调查报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出席发布会并发表讲话。国家广告研究院院长丁俊杰发布报告核心内容。

丁俊杰院长首先发布了中美移动互联网用户行为和偏好的十大相同点和九大差异点。十大相同点包括:移动智能终端的使用率都很高,并且智能手机比平板电脑的伴随性更强;70%以上的移动互联网用户会对智能手机有依赖性;两国智能终端用户在家使用移动设备最经常的行为有浏览信息、收发电子邮件、玩游戏、社交、使用本地服务、购物等;40%左右的中美移动互联网用户在观看电视的时候会使用智能终端,等等。九大差异点包括:72%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使用智能手机,而美国用户这一比例较少;中国智能终端用户的社交、购物需求要强于美国用户;中国的用户更乐于通过社交媒体/网络分享广告,购买行动会更多,也更乐于到访本地商业机构,而注册邮件订阅会对美国用户更有作用等。随后,丁院长结合当前中国营销广告市场的现状,对移动智能终端的广告传播活动在广告内容、广告形式和广告推广三大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丁俊杰院长发言

张国华司长表示,移动互联网广告给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增添了活力,带来了新的营销平台。此次发布的研究成果对于移动互联网广告市场的发展具有一定价值。国家工商总局将鼓励移动互联网广告市场的发展;同时,对移动互联网广告市场中出现的不良现象进行关注和监测,建立有序的移动互联网广告市场生态系统。例如对用户隐私的保护、移动互联网违规违法广告对用户造成干扰误导欺骗、移动互联网广告形式标准的统一,都是接下来需要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王珊、人民日报广告部主任郑有义、北京电通广告公司副总经理李西沙等业界专家,以及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十余所北京高校的广告研究专家参加发布会。

《2014年中美移动互联网调查报告》是国家广告研究院互动营销实验室与美国互动广告局(IAB),针对中美两国移动互联网用户行为联合开展的调查成果。本次是该研究项目第二年度的成果发布。

(编辑:储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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