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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高考,“严”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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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校报    2016-06-15    作者: 浏览量:556

随着最后一声考试结束铃响,被称作“史上最严高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落下帷幕。也许很多人对于“最严高考”这个词已经免疫,几乎每一年的高考都会被媒体称作“最严高考”,似乎有夸大的成分。但其实细看高考的演变,每一年的高考都被封为“史上最严”并非没有道理,因为在过去的每一年中,高考都在防作弊的设备和手段上不断创新,全力打造更公平更透明的考试环境。

但今年高考的“严”与往年有些不同,除了使用新设备以外,高考更是将作弊的惩罚上升到了刑法高度。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的首次高考,替考、作弊、协助作弊等行为轻则拘役,重则入刑,最高可量刑七年。虽然这项条例中的刑法处罚只是针对组织考试作弊的考生,但不难看出,高考作弊的处罚呈现出越来越严厉的趋势。

在笔者看来,这表现出国家正在进一步地强调和要求把考生公平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上升到公民不可不履行的法律义务高度,不仅在防止作弊的手段上提升,更在作弊的惩戒力度上迈出了一大步。

也有一些人质疑如今对于高考作弊的惩戒是否过于严厉,因为一场考试的作弊行为便使考生要为此付出巨大的人生代价是否过于轻率?但在笔者看来,现阶段对于高考作弊的监管只应更加严格,不能松懈。且不论高考对于每一个考生的人生发展有多大的影响,作弊行为本身带来的影响就十分恶劣。

每年高考中,各地的作弊现象屡禁不止,学生觉得考试作弊司空见惯,许多老师默许学生在有把握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采取作弊手段,甚至有某地家长声称“不作弊不公平”,殴打监考严格的异地老师,引起热议。可见考试作弊对师德的破坏程度、对家长考生是非观的扭曲,以及对社会公德的损害。如果任凭这样机会主义的一批人通过作弊骗取更好的教育资源,继而成为所谓的社会“精英分子”,我们不得不怀疑:他们给社会带来的会是好的改变吗?况且,作弊不仅仅是对社会公共权利和利益的损害,许多作弊行为更是直接侵害到特定的考生个人。每年高考有许多考生都在“被作弊”。“被作弊”是指有些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因为受到胁迫,使得原本坚持原则的考生因害怕在考试过程中被诬陷报复或是事后报复而无奈为虎作伥,“帮助”他人实施作弊。这些考生同样背负巨大的心理和道德压力,许多不敢拒绝的考生也因此造成严重的发挥失常。足见考试作弊害人害己,严苛的处罚完全“严之有理”。

但我们也要明白,在检测设备和处罚形式不断创新的同时,高考的公平公正还需要多方面的改进来保障。例如前文所提到的“被”作弊,我们需要思考高考中的举报制度该如何完善,举报者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对于考生、家长和学校,我们都要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抛弃我们的是非观和羞耻心。高考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坦坦荡荡地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和未来。希望每位考生都能通过正直的方式进入自己理想的学府,以一颗纯净的心开启崭新的大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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