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校发现有单位或个人出售印有中国传媒大学校名的羽绒服,根据《中国传媒大学校名、校徽使用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学校名称都必须经过管理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校名都是侵权行为。现郑重公告如下:
1、所有制作和出售印有中国传媒大学校名羽绒服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出售印有中国传媒大学校名的羽绒服。
2、对于侵权行为,中国传媒大学保留进一步诉诸法律的权利,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3、欢迎学校师生对侵害学校权利的行为进行举报,提供有关线索。
联系电话:资产管理处,宇老师,65783555(办)
特此公告
中国传媒大学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