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法律规制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来源:文法学部浏览次数:645发布时间:2016-11-25

11月22日,由我校文法学部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以及腾讯研究院安全研究中心合办的“网络直播法律规制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移动局、政策法规局的领导,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高校的学者,中国三大互联网公司(腾讯、阿里和百度)的安全、内容和法务总监,新华网、人民网、CIBN互联网电视、央视网等主流媒体的法务主管、内容总监等,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的秘书长,北京市中院和海淀区法院的法官,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圣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及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华壹(北京)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网梦天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副总经理等嘉宾,齐聚中国传媒大学,就网络直播法律规制问题展开研讨。

文法学部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文杰副教授主持第一单元的讨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移动局副局长曲昌荣,腾讯安通部门总监王麒,中国互联网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胡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龙非,中国政法大学讲师王瑞奇分别做了主题发言。曲局长指出,为规范网络直播乱象,《规定》从多个方面对网络直播平台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双资质、总编负责制、黑名单、即时阻断、公众举报入口等。

文法学部法律系副主任郑宁副教授主持第二单元的发言和讨论。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的朱巍副主任,南开大学传播学系陈鹏主任,CIBN互联网电视法务总监孙晶晶,国广星空视频科技有限公司王明轩总裁,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王守亮主任分别就网络直播的现状、产业模式、传播特点、监管方式以及直播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做了深入而富有启发性的发言。

在会议自由讨论阶段,国家网信办政策法规处领导就在场记者提出的《规定》出台的法律依据问题做了详细解答,并进一步分析了网络直播的监管理念和思路。北京市网信办法规处处长雷鸣则详细介绍了北京市落实《规定》的具体方案。腾讯安全总监金璇和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律师,分别从实践角度提出了自己对网络直播平台权利与责任划分的困惑,以及法律规则供给不足等问题。

在会议总结发言时,文法学部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认为,中国要学习国际社会的治理经验,更要探索自己的监管模式,坚定不移地走具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监管道路。中心将一如既往的,致力于为社会各界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为我国互联网治理建言献策。

 

(编辑:陈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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